青岛新闻网8月27日讯(记者 黄晓)学生饮食健康安全是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在食品药品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收官之际,今天上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崂山区新世纪小学周边、崂山区实验二小周边的食品店、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总体情况较好。
从检查情况来看,食品经营单位基本做到亮证经营,进行食品安全承诺和高油高盐高糖消费警示,食品离地离墙存放,生活区、销售区、食品处理区“三区”分离,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和临期食品专区,食品明码标价,散装食品设有标识,主要面向学生销售的饮料、膨化食品、调味面制品、糖果、饼干等重点食品来源渠道可追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劣食品等。
餐饮店主要对证照公示、人员健康、进货查验、原料储存、分类加工、餐具消毒、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卫生环境脏乱差、生熟不分、餐饮具消毒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尽管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个别食品经营单位存在进货单据没有及时登记归档、“三防”设施不齐全、原料储存未分类存放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意见,要求食品经营者限期整改。
根据全市食品药品领域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保障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精准施策,健全机制,按照“5个100%+5个清单”工作标准,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全力护航我市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100%覆盖食品销售业户 亮出底数清单
要求各区市全面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底数,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以及中小学校(含高中阶段的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校园内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全部列入监管清单。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监管工作档案,设立专门监管台账。以区市为单位,在官网公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及时进行档案、台账、公示等信息动态更新。目前,全市共摸排847所中小学校周边1612家食品销售业户,以及校园内食品销售业户90家。全部建立监管档案,并按要求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信息进行了公示。
100%织密监管网格体系 亮出责任清单
建立市、区、所三级监管网格体系,明确各级网格监管员及监管职责。其中,各基层监管网格负责建立涵盖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的监管网格,落实日常监管、风险排查、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职责,并在食品销售场所、校园内等公示基层网格监管员信息。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监管员食品安全“培训员”和“辅导员”作用,加强校内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培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科普宣讲活动等。密切部门间工作交流和社会公众联系互动,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氛围。目前,已完成对监管台账内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业户网格划分,并明确责任。全市共建立598个监管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808人。从2019年启动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开展食品安全培训198次、食品安全进校园科普宣讲86次。
100%实施风险分级监管 亮出风险清单
将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均列为高风险等级(D级)实施监管,每学期开学时段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其中全项目检查不得少于1次。增加对销售调味面制品等高盐高糖高脂食品的销售者的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加强风险分析,将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安全纳入各级年度风险会商内容,梳理风险隐患清单,研究制定防控措施,以监管网格为基础,及时向学校通报食品风险和警示信息。今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29次,共梳理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安全风险135条,并制定针对性措施135条,向学校通报食品风险和警示信息141条。
100%依法处置违法行为 亮出立案清单
严格依法处置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违法行为。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销售,以及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三无”等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严格依法处罚,不得以责令整改代替行政处罚。同时,依法从严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来源不明等调味面制品违法行为。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整改、立案查处台账,并按照有关处罚信息公开公示规定进行公开。2019年启动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整改267家,立案查处51起,罚没款47.45万元。
文章来源:《饮食保健》 网址: http://www.ysbjbjb.cn/zonghexinwen/2020/0827/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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